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健全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医疗制度,关爱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覆盖全民医保体系所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由政府主导,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的办法建立起来的一项互济制度,可享受规定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并随连续缴费时间的增加而增高。
1、参保范围:
本辖区的大、中、小学的学生,幼儿园儿童,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和失地农民。
2、个人缴费标准:
18周岁以上的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30元;18周岁以下(含18岁)的普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城镇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含学生)个人不缴费,全额由政府承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即“三无”人员),个人每人每年缴纳的20元由民政部门负责缴纳。
3.个人缴费时间:
(一)续保缴费时间:2014年1月开始,居民医疗实行按自然年度缴费,也可预缴次年度医疗保险费; 中断6个月内的,如果补足断保期间的保险费、待遇从次日享受,缴费年限重新计算;中断6个月以上的、视同新参保人员,缴费15日后享受医疗待遇。
(二)续保缴费时间,每年1月31日前为我区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的续保缴费时间,也可预缴下年度医保费;每年9月-10月为学校学生预缴预缴本年度医保费的时间,学生转入居民后可持有效证件续保。
(三)新参保人员缴费时间:按自然年度缴费,缴纳本年度剩余月份医保费,仍然执行15日的待遇等待期,同时可续保次年度的医保费。
(四)3个月以内参保的新生儿,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月开始缴纳,同时续保次年的医保费,医疗待遇从出生之日开始。
(五)特殊参保人员(三无、重残和低保人员)每年1月31日前到所在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年审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4,定点就医:
(1)住院医疗待遇
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累加计算,年度内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6万元,连续缴费满6年的7万元,连续缴费10年及以上的8万元。其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结算办法如下:
(一)参保患者住院个人承担医疗起付费用,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及乡镇卫生院)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含转外就医)医疗机构300元。
(二)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转外就医55%。
(2)重大疾病门诊
参保患者因患(1)各类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淋巴瘤、颅内肿瘤);(2)系统性红斑狼疮;(3)再生障碍性贫血;(4)慢性肾功能衰竭替代治疗;(5)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其门诊医疗费用,扣除自付部分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
(3)普通居民门诊:
我市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门诊就医,可现场减免规定费用的50%,年度内统筹最高支付100元(已纳入学校管理的学生除外)。
5、参保,缴费,就医,结算流程.
(一)参保登记流程:
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含幼儿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学生首次参保时,应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参保居民应在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首次参保登记,应携带户口簿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参保居民应在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首次参保登记,应携带户口簿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二)缴费流程:
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费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代收,并及时缴存社保专户。其他居民持《居民户口》或《居民身份证》到中国银行铜仁分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同中国银行签定代扣代缴协议,由中国银行铜仁分行按规定时间代扣代缴。新参保或中断缴费后续保的,在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续保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银行缴费。缴纳本年度医保费的同时,可以预缴下一年度缴费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三)辖区内就医流程
参保居民在本辖区内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必须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在经治医院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四)转外就诊流程
凡需转外就诊的病人,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主治医师提出建议,科主任同意,由定点医院医务科签署意见,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定点医院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各社保局登记备案后转外就诊。
转外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治疗终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局按规定审核报销。
(五)申报异地安置的人员,比照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6、咨询及监督电话:5223522、5230956 5321116 5321206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