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直党工委发[2016]13号
关于在县直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演讲比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县文明委《松桃苗族自治县2016年“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十大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引导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深化“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机关主题活动,县直属机关工委决定,举办县直机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其方案如下:
一、参赛范围
各县直部门(原则上每单位报送1名演讲人员)
二、演讲内容
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貌松桃人”主题,通过反映机关身边典型、讲述机关身边故事,突出表现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松桃经济社会建设实践中,爱岗敬业创一流、敬业奉献作表率、心系群众敢担当、助人为乐美名扬的优秀群体和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
三、比赛形式
活动不分预赛和决赛,采取一次性进行。所有参赛人员同时参加竞赛,活动邀请7名评委,按照思想内容、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印象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根据现场评出的成绩从高到低,对前10名选手进行表彰。
赛前抽签决定上场顺序;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比赛采用10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选手最后成绩。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决赛定于5月30日举行,地点定于第三高级中学道德讲堂总堂(彭心潮书院四楼)。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评委组成
由专业评委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七、评定标准
1、思想内容(40分):讲述身边优秀群体和模范人物,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富有感染力。
2、语言表达(30分):普通话流利,口齿清晰,声音洪亮,表达流畅,动作恰当,富于激情和真情实感。
3、形象气质(20分):衣着整洁,仪态大方,举止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八、具体要求
(一)举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貌松桃人”演讲比赛是县直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各机关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本单位(系统)层层选拔,推荐优秀演讲人才参赛。
(二)要把演讲比赛和发现树立宣传典型结合起来,弘扬优秀群体和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见贤思齐、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务必于5月25日前,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附演讲稿,报送县直属机关工委,演讲稿需递交打印稿和word文档电子稿各一份。
联系人:刘浪
联系电话:2353369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委工作委员会
松桃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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