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秀福一行到县民族中医院对贯彻实施《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适、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鲁志坚陪同。院领导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苗医馆、中医经典病房、中医护理特色门诊、治未病科等地实地查看,听取了《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深入了解苗医药科室建设、苗药制剂研发、苗医诊疗项目开展、药材报销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发挥好条例的引领推动作用;要坚持守正与创新、传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苗医药资源,发挥苗医药特色优势,促进苗医药理论、技术与产业发展;要积极争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苗医诊疗项目、康养项目、苗药饮片、苗药鲜品、苗药制剂按要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要加大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加强对民族医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民族医服务行为,把保障医疗服务和用药安全放在第一位,让《条例》在苗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为苗医药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