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带队到松桃县民族中医院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选任联委副主任委员韩佐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马继红,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陈中国,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交流合作处)处长丁群,贵州中医药大学教授胡奇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刘竹等相关同志参加检查。
于杰一行实地检查了国医堂、苗医馆、苗医药小儿推拿门诊、骨一科、治未病科以及苗医药科,通过看、询、听等方式了解中医药法和中医药条例在县民族中医院的实施情况,主要围绕学习宣传、机构组织建设和运行、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服务、保护和传承以及文化传播等方面展开检查。于杰指出,要按照监督法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丰富多样健康服务的需求,奋力谱写中医药和苗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篇章。
于杰要求,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医院是落实贯彻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好法律法规,确保落地见效、开花结果。要按照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势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加大中医药发展保障力度。要强化中医药科学研究,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于临床,守护群众健康发挥特色优势,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松中医人的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敏,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郭德强,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熊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石小莉,市卫生健康局中医科科长陈肖琳和有关专家以及县人大、县卫生健康局相关同志、县民族中医院班子成员等陪同检查。